江西南昌:推进中小学美育建设逐步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4-04-24 15:31:45 | 来源:中国网教育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国网讯 4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美育工作相关要求,美育建设逐步取得新成效,美育课程开足开齐。美育师资基本配齐,美育装备全面提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实践活动全面开展,评价改革产生实效,美育功能更加彰显,育人成效更加凸显,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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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足开齐上好美育课程

美育课程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增强课程综合性和开放性。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开展“晒课表”和“保课时”攻坚行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小学阶段开齐每周各2节音乐课和美术课;初中阶段每周开齐各1节音乐课和美术课;普通高中阶段高一年级和高二上学期每周须安排2节艺术课。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力争在2025年底全市中小学开齐开足体美劳课程的学校比例达到100%。

配齐配优美育教师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加大音乐和美术等美育教师的补充力度,未配足配齐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学校应在每年新招聘教师时,有计划地补充美育教师,音乐和美术教师入校后不能转岗转教其他课程。在申报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中,适当增加音乐和美术专业人数比例。

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到2025年、农村学校到2030年,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音乐、美术专职教师0.9人以上(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区须在当年达到标准)。

提高美育课程质量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选用艺术课程教材,注重教材纵向衔接,实现主线贯穿、循序渐进。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鼓励学校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按照国家对不同学段课程方案、不同美育学科课程标准和内容的要求,积极开发具有当地民俗特色、非遗特色、本校特色的美育课程资源。加强校外实践基地的美育课程资源建设,推动学校美育课程资源的整体优化。

建立以提高学校美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机制,将提高美育教学质量纳入学校教育管理和评价体系。

营造校园美育文化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把美育融入校园生活全方位。

每所学校原则上必须设立合唱团,鼓励建设丰富多样的艺术社团(器乐团、舞蹈团、戏剧团、书法〔篆刻〕团、影视团等),确保每所学校开设两个以上的艺术社团,实现“班班有歌声、校校有展演,一人一特长、一校一特色”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学校艺术社团建设情况纳入考核评价。

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特别是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加强美育实践活动场地保障,支持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

丰富艺术实践活动

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非遗展示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县区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美育展演展示活动或艺术节,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区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美育展评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全市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每年举办中小学生、教师合唱展演、艺术作品评选等美育活动,重点建设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团并集中授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艺术特长人才,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省或国家级演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艺术特长生招生制度改革

各县区、高中学校要积极探索高、初、小衔接的跨学段艺术教育,形成“特色共建、理念共融、资源共享、发展并进”的美育创新发展模式。

入选江西省“五个一百美育工程”及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要充分发挥艺术特色高中艺术特长培养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探索艺术综合课程的有效实施,挖掘各学科的美育因素。

高中学校要按照《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班(生)招生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招收艺术特长生,同时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艺术特长生培养机制,全面加强艺术特长学生管理,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将参加日常艺术实践及艺术展演等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