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本人分数有异议的高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

发布时间:2024-06-18 11:23:18 | 来源:中国网教育 | 作者: | 责任编辑:

6月17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印发《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于6月27日12:00前申请复核高考成绩。

申请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准确、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准确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评分宽严度不在复核范围之内。

需要申请复核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6月27日12:00前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办理成绩复核申请,填写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省教育考试院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成绩复核申请。各县考试中心汇总申请成绩复核考生信息,于6月27日17时前在数据上报系统(网址另行通知)录入,直接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成绩复核组根据考生复核申请,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事项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24小时内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普通高考”专栏向考生本人提供查询。如复核确认考生申请事项存在错误,导致考生成绩出现差异的,复核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变更,省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向考生下达书面成绩更正通知单。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可以申请复审,由本人填写复审申请表并写明具体理由,考生复审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任课教师、中学校长签署评估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于6月29日12时前交县考试中心审核后上报。县考试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于6月29日17时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复审组对考生复审申请事项作出最终认定,及时下达认定结果并由县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如复审组最终认定结果涉及变更成绩的,省教育考试院将向考生下达书面成绩更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