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洪新学校:法治护航 拒绝欺凌
发布时间:2026-03-23 16:32:01 | 来源:中国网教育 | 作者: | 责任编辑:闫景真
为预防校园欺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江西省南昌县法院行政庭陈佳琦法官走进南昌县洪新学校,开展“以法治之力向校园欺凌说‘不’”法治宣讲,为同学们送上接地气的“开学第一课”。

宣讲中,陈佳琦法官结合小学生校园生活真实案例,用通俗语言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及危害,明确肢体冲突、言语侮辱、孤立排挤等均属欺凌范畴,剖析其对受害者和欺凌者的负面影响,打破“年龄小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
陈法官结合法律法规,解读校园欺凌可能承担的民事、治安及刑事责任,倡议同学们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同时叮嘱大家,遭遇欺凌先保安全,及时告知老师家长或报警,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宣讲内容务实、针对性强,有效提升了学生自我保护和守法用法能力,营造了校园法治氛围,筑牢了校园安全防线,为构建平安文明校园奠定基础。

据悉,南昌县洪新学校高度重视法治教育,未来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深化法治教育,加强与法院联动,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守护学生向阳成长。(南昌县洪新学校陈菲)
